远近视视力检查虽然简单。但若有些地方注意不够,粗心大意,也会造成错误,以至给正确诊断眼病带来困难。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检查远近视视力应注意的事项的相关内容。
远视力检查(注: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)时注意事项:①视力表要挂在光线充足的地方,若光线不好,可在视力训练表两边装置40W日光灯各一支。视力表要保持平整、清洁、光滑,时间长久已变色者应更换。悬挂高度应以1,0行视标(对数视力表为5.0行)与受检者眼平行,不要过高或过低。②检查距离为5m,应在地面上划出明显的标记,若检查空间有条件,在6-10m处应有标记。若检查的房屋无此条件,可在视力表的对面放置玻璃镜,从玻璃镜中观察。应经常保持玻璃镜清洁、平滑。③左右两眼应分别进行检查,一般先右眼,后左跟。被检查者必须站正或坐正,双眼睁大,不能眯眼或歪头。检查一眼时,用遮眼匙轻轻遮盖着另一眼,切勿用力压迫眼球,以免形成一时性视力模糊,影响检查效果。④指示视标用的小木棒。一端稍细,直径应在0.5dn左右,要涂上黑颜色。开始指字时可以1.0视标开始,根据辨认情况上移或下移,辨认速度不能过慢,平均每个字3-5s,等于1”2次呼吸时间。每行每个字母的缺口都应检查到。⑤为了获得正确的检查结果,检查前要求被检查者休息片刻,不要匆匆忙忙地检查,也不要剧烈运动之后马上检查。要求被检查者不偷看、不事先背视力表、不眯眼等。若一只眼检查后,觉得眼睛疲劳,视力模糊不清,可以休息1—20min后再接着查另一只眼。
近视力检查(采用国际标准近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)时注意事项:①检查时要有充足的光线。②正常检查为30cm。若不能辨认时,可将视力表移近或移远,然后记录其距离。如在20cm能看清1.0,应记为1.0/20cm。③指示视标可用细小木签。其他注意点与远视力检查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