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眼视光知识】验光要验到1.0还是1.2?——近视的足矫和欠矫到底该如何定义?

【眼视光知识】验光要验到1.0还是1.2?——近视的足矫和欠矫到底该如何定义?

验光要验到1.0还是1.2?——近视的足矫和欠矫到底该如何定义?:配镜是按个体需求来给处方的,而临床研究中的“足矫”“欠矫”的定义不同,直接采用研究中的“足矫”“欠矫”对近视进展的影响还需要增加前提条件,不可一概而论。

“一直以来,近视是足矫正好还是欠矫正好都是视光学从业者关注的焦点。最近又仔细研读了比较有名的几篇SCI文章,发现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定义足矫和欠矫?”

临床研究中是如何定义足矫和欠矫的?

在《Thepossibleeffectofundercorrectiononmyopicprogressioninchildren》中(n=48),欠矫组定义为“比足矫正+0.50D”(即欠矫50度近视),未提及视力的变化。未明确说明“足矫”的定义。

在《Undercorrectionofmyopiaenhancesratherthaninhibitsmyopiaprogression》中,欠矫组定义为“使远视力矫正到20/40(即小数视力0.5),大概欠矫正近视0.75D。”该研究(n=94)结果是,18个月后欠矫组比足矫组多增加0.17D近视。“足矫组”的定义是:单眼视力矫正到6/6或更佳(即小数视力1.0或更佳)——即只对矫正视力提出了要求,对屈光度未要求。图2

该研究结果是,24个月后足矫组近视平均增加0.77D,欠矫组增加1.00D近视,两组间有显著差异。欠矫组近视进展更快。图3

图324个月后欠矫组近视进展更快

在《Effectofuncorrectionversusfullcorrectiononmyopiaprogressionin12-year-oldchildren》的流调中,未矫正组定义为未戴镜,足矫组定义为儿童等效球镜度与现有配戴的眼镜相差不超过0.50D。图4

图4Effectofuncorrectionversusfullcorrectiononmyopiaprogressionin12-year-oldchildren

该研究结果是,2年后未矫正组的近视进展比足矫组慢。图5

图52年后未矫正组的近视进展比足矫组慢

在《Effectofundercorrectiononmyopiaprogressionin12-year-oldchildren》中,在主观验光中可以通过增加负镜至少提高2行视力且1年内不换镜的。欠矫量的定义为:现在所配戴的眼镜等效球镜度与睫状肌麻痹(使用参天制药的美多丽P点眼)电脑验光结果的差异。足矫组未明确定义(默认为未符合欠矫的即是足矫正)。图6

图6欠矫量定义为:现在所配戴的眼镜等效球镜度与睫状肌麻痹验光的差异

该研究结果是,1年后欠矫组与足矫组的近视进展无差异。图7

图7结果是1年后欠矫组与足矫组的近视进展无差异

到底“足矫”是什么样的定义?

我国和国际对配镜时的“足矫”都没有明确的定义。而在主观验光流程中有MPMVA(maximumplustomaximumvisualacuity,最正之最佳视力)作为基本的验光原则。该原则指:验光要获得最佳的视力(即是能验到1.5就是比1.0的视力更佳);在此条件下,选择能达到最佳视力的最正的屈光度。

验光要验到1.0还是1.5?

问题来了,MPMVA是我们做主觉验光的原则和过程,旨在找出患者在主观识别视标条件下的眼球的屈光度。而这个结果却未必是适合配镜使用的。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,我们一般不会给患者矫正到1.5甚至2.0的(当然也不是人人都可以矫正到1.2以上)。比如:-2.50D——1.5,-2.25D——1.0,我们给处方常常是给后者,那这样的处方是“足矫”还是“欠矫”呢?

举例说明:

A按MPMVA原则主觉验光结果是:-3.25DS——1.5(A的视力极限是1.5);配镜给-3.00DS——1.0;

B按MPMVA原则主觉验光结果是:-3.50DS——2.0(B的视力极限是2.0);配镜给-3.00DS——1.0;

C按MPMVA原则主觉验光结果是:-3.00DS——1.0(C的视力极限是1.0);配镜给-3.00DS——1.0。

那A和B的配镜情况是否算欠矫正呢?(我个人理解这种情况算欠矫)A和B的情况在上述研究中,在不同的定义下,会被编入不同的组,见表1。

表1不同的临床研究中“足矫”“欠矫”的定义不同

临床中很多儿童MPMVA可以做到1.2,而实际只给矫正到1.0做处方。而且这其中有人多给0.25D负镜可以从1.0到1.2的,也有人多给0.50D负镜可以从1.0到1.2的;而且对1.0的标准也很有“变化的空间”——是看得非常清楚的1.0还是靠连猜带蒙的1.0?

视力毕竟是一个主观指标……而这些情况算足矫还是欠矫呢?

小结

配镜是按个体需求来给处方的,而临床研究中的“足矫”“欠矫”的定义不同,直接采用研究中的“足矫”“欠矫”对近视进展的影响还需要增加前提条件,不可一概而论。